男,25歲,北京郵電學院應用物理系88級研究生。家庭所在地:湖北武漢市。
1989年6月3日傍晚,騎自行車外出,4日淩晨在復興門一帶遭遇戒嚴部隊向人群掃射,腹部中彈,被市民送到復興醫院,已無法搶救。其父去北京處理後事,但沒能看到兒子遺體,校方說是因“天氣太熱尸體無法保存”已被火化。
李德志是家中老大,家境貧寒,靠父親微薄的薪水上大學。在讀本科和研究生期間,他學習勤奮,成績優良。校方出具的遇難情况說明中說他“尊敬師長、團結同學、爲人忠厚老實”。
李德志的父親李顯遠是“天安門母親”群體成員。
李德志
李德志
李德志的遺體
李德志的父親李顯遠
(2009年)
1989年至今已經二十年了,整整二十年我沒有睡好一晚上覺,常常夢中驚醒。在夢中經常能看見兒子,讓我感到非常自慰,因爲這是白天得不到的快樂,所以我希望這個世界不要有白天,天天是黑夜,這樣我就隨時經常可以和兒子見面,見面的時間長一些,夢永遠不要醒來。我恨地球的白天轉的太慢,恨夜晚轉的太快,難道真的是地球與我過不去嗎?
遇難的頭幾年,我腦子裏盡是兒子遇難的慘狀。我多年不出門連親侄女的婚事我都不去參加,許多親戚朋友的聯繫都斷掉,低著頭走路,從身邊走過的同事、熟人也如同沒有看見,內心裏非常痛苦眼泪往肚裏流。好心的醫師提醒我,這樣很危險容易患精神病。這一下子提醒了我,如果我精神不正常,病了離開人世,我兒子的冤案還沒有得到解决,我去了陰間見到兒子如何向兒子交待呢?我必須好好的活著,要爲兒子伸冤!從此我鼓起了勇氣,有意地轉移自己的注意力,絕不能自己折磨自己。
最近我在一張報紙上看到一條新聞,訴說一家主人養的一條聰明可愛的狗被人打死,狗的主人爲此打贏了官司,獲得了公道和經濟賠償。難道我的兒子還不如一條狗嗎?!
學校向李德志的父親出具的關于其遇難情况的說明
(2014年)
(李德志的父親李顯遠說)“我的孩子完全是無辜的,他沒有參加任何活動,他只是上街去看看,就遭到槍擊。我要求現政府應該認真地把六四大屠殺這件事擺在議事日程上來,把真相說清楚,究竟這些學生爲什麽被打死。現在,就是打死一條狗還要追究責任呢,何况是一個人呢,那可是一條鮮活的生命啊!我現在心情非常不好,經常失眠,如果睡著了就會做夢,做夢時經常能夢到我的兒子。我的身體也不好……75歲了,我一身是病。我體重只有93斤,檢查身體時,我患有糜爛性萎縮胃炎、多發性腦梗、腦萎縮等等一系列的病……我的想法是國家按照法律首先解决賠償問題。因爲他只是個學生又不是暴徒,按照法律應該賠償!我的年齡大了,看病也看不起。其他的同時或者一步一步地認真調查搞清真相再進行解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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