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,30歲,北京半導體材料廠助理工程師。家庭所在地:北京市。
1989年6月3日晚7時許,羅維離家與好友一起前往天安門廣場,在木樨地附近的工會大廈前身中兩彈,一顆為達姆彈,在腹腔內炸開,傷及肝、腎、胃,被民眾送往復興醫院搶救,因傷員太多,又被用平板車送往廣安門醫院。醫院曾作肝、胃修補術,終因急性腎功能衰竭,於6月6日不治死亡。其骨灰葬於八達嶺人民公墓7區。
羅維待人誠懇,孝敬父母,喜好讀書。文革後,先考上中專,又讀了電大,並準備考研究生。遇難前已晉升為助理工程師。
羅維的父親羅讓、母親邵秋風均為「天安門母親」群體成員;父親現已過世。
羅維的病危通知單
羅維的死亡報告單
See Luo Wei’s story (15:06—17:46) in “Portraits of Loss and the Quest for Justice,” HRIC documentary (2009)
2008年
……我思想上總是想不通,羅維他們究竟犯了什麼罪,要受到那樣嚴酷的懲罰,僅僅是年輕人關心形勢去天安門看一看,為什麼一去就不能回來了呢?他這一去,卻給我們留下了無盡的悲哀,留給我們永遠的撕心裂肺般的悲傷。二十年呀!羅維的影子永遠伴隨著我。夜裡,一個稀薄的、破碎的夢在我的腦子裡縈回,「羅維上山下鄉了,紮根農村,回不來了」,這永不釋放的心懷,縈繞夢中二十年。我,一個失去兒子的母親,實在無法釋放這種骨肉眷戀之情,大概要伴我終生了,因為他永遠是我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畢竟他是我的兒子,在三十歲的大好年華一夜之間就沒有了。
當年用炸子(達姆彈)殺人不是違背日內瓦公約禁用的武器嗎?我常看晚報上領導總是對我們說:人民要和諧友好。而這禁用的武器用來置人死地,是為了什麼呢?因為解放軍是保家衛國的英雄模範,我們老百姓很尊敬他們。可是89「六四」,怎麼就拿起槍桿去殺自己的兄弟姐妹呢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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